Article 12

Amended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行政、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