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的用水户必须按规定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经催缴仍不缴纳的,由市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水费的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