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本条例所规范的城市综合管理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