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Chapter 2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Article 13Amended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一名副主任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19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