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其中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