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