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被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植被,并根据需要在乡(镇)、村建立植被管护组织,确定管护人员。在沙化土地范围内,各类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包括植被保护责任的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