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防风固沙林的采伐。因林木老化、病虫害等原因需要进行抚育更新的,应当事先在其附近形成接替林网、林带,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采伐。

江河沿岸和流动沙地边缘营造的乔木型防风固沙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未达到更新标准的,不得批准采伐。灌木型防风固沙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平茬抚育。

对林木更新困难地区已有的防风固沙林,不得批准采伐。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