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一)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修;

(二)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

(三)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代理;

(五)工程项目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