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边缘应与国道、省道边沟外缘保持不少于500米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建设,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