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培育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尊重人才、开放包容的风尚,建立全民创新机制。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教育类学校应当注重培养适应本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活动,鼓励和支持开展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群众性技能竞赛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