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技术人员供需信息发布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挂职,深入农村开展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活动。鼓励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选聘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授或者研究员。

科学技术人员被选派服务农村和企业期间,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晋升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