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省和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建立现代院所制度,保障其研究开发、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及管理、人员激励分配等自主权利。按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特点和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分类改革。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