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支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创办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办公与生产场地、融资、信息、管理、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配套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