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广告经营权归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

高速公路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安全视距,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和标准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