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项目未经综合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开发项目投资额1%至3%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