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景观灯光设置、维护责任划分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光设置,由建设单位负责,所需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二)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光设置和维护,由产权单位负责。

(三)道路、桥梁、河道、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场所的景观灯光设置和维护,由其维护单位负责,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和维护成本。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