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在下列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采砂:
(一)堤防迎水面五十米以内;
(二)河床凹岸、堤防险工地段及河道整治工程周边一百米以内;
(三)铁路桥及国家级公路桥、引道及防护工程上下游各五百米以内;一般公路桥、引道及防护工程上下游各二百米以内;
(四)航道整治工程上游三百米,下游二百米以内;
(五)拦河闸坝、泵站引水口上下游各三百米以内;
(六)水文测验断面和设施上下游各一千米以内;
(七)跨河道电缆、高压线的塔(杆)及穿河道管线上下游各二百米以内。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