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明确水产品销售者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定期对入场水产品销售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前两款规定义务,导致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