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河口滩涂经开发形成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开发利用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利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工程验收后持防洪规划同意书、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确权登记发证手续。

河口滩涂经开发后未形成土地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