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Repealed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的政策措施,并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和出入境、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