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在环城林带范围内,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进行造林的,可以通过承包、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到70年;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

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使用权,已按照协议开发建设的,保护其合法权益;未按照协议开发建设的,由出让方依法收回用于环城林带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