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Chapter 3 工程发包与承包Article 13Repealed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承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资质)。国(境)外工程设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设计除方案设计外,应当与国内设计单位进行合作设计,并遵守国家及本省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和规程。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