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通航河道内开采砂石、砂金涉及航道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航务管理机构批准;涉及有关部门的,还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在河道内采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禁止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不得损害航道通航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