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医药、卫生、邮政、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同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