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依法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项事业。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