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7
In force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牵引车由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的驾驶人驾驶,牵引车应当与被牵引车设置联系信号;
(二)大中型载客汽车、半挂汽车列车、全挂车、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牵引车辆;
(三)设有辅路的,在辅路上行驶;未设辅路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
(四)夜间使用软连接牵引时,牵引装置上设置反光标识物;
(五)牵引制动器失效的故障车或者在冰雪路面牵引故障车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六)不得牵引轮式自行机械车。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