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经批准的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确需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批准手续;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备案。调整或改变规划不得缩小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面积。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和建设,应当符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