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核心区、过渡区以外的地区为一般区。在一般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管委会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地质公园管理目标。

在地质公园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地质公园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管委会的管理。

严禁开设与地质公园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