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及区(市)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本地区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地区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