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其文物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涉及文物保护的重大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保护专家咨询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