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兴隆湖区域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统一编制,按照有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兴隆湖区域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兴隆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和兴隆湖区域专项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兴隆湖区域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