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兴隆湖区域内的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制度,爱护兴隆湖区域内的乔木、灌木、花草等植物、植被和湿地,保护兴隆湖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禁止破坏植物、植被或者违法砍伐、移植树木。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