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7

In force

对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违法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共媒体以及在违法建设所在地,对强制拆除决定书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后仍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或者没收。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