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占用城乡用地或者公共空间修建构筑物用于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在申请设置许可前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利用公共绿地和信息亭、公共交通设施等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在申请设置许可前,分别征得园林、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