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

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私吞(分)财物、私自使用所扣物品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