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告知、劝阻、巡查、报告等辅助性管理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