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综合执法部门不履行职责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综合执法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