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完善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立精细化城市管理考核体系,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