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