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因延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或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文物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