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Article 37Amended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海岸工程,是指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以上,为控制海水或者利用海洋完成部分功能,并对海洋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二)海洋工程,是指工程主体和工程主要作业活动位于海岸线以下,并对海洋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18Article 3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