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Chapter 3 海域使用申请和审批Article 16Amended申请海域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的;(二)严重影响海洋环境的;(三)造成航道、港区、入海河口的淤积、堵塞,严重影响海上交通安全和港口作业的;(四)导致岸滩侵蚀或者危害海岸工程安全和行洪排涝的;(五)影响军事管理区、国防设施安全的;(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8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