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枸杞产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枸杞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促进枸杞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枸杞)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枸杞产业的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枸杞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枸杞产业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服务、协调作用,依法为枸杞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