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含其桥梁、坡路车行道)的冰雪清扫,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以内完成;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完成。城市其他道路和区域的冰雪清扫,按照小雪、中雪、大雪的量级,应当分别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以内完成。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含其桥梁、坡路车行道)的冰雪外运,应当在同量级降雪清扫时限后的12小时以内完成;其他道路和区域的冰雪需要外运的,应当在同量级降雪清扫时限后的24小时以内完成。
鼓励即下即清,连续降雪超过12小时的,清雪责任单位应当进行清雪。
暴雪(灾害性降雪)的清扫和外运时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供排水、供热等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应当在管线渗漏修复后3日内,完成清除和外运。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