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Chapter 2 林地权属Article 8In force林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以及依法确定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林地,属于国家所有;其余林地属于集体所有,自留山和依法确定给农村村民使用的房前屋后的林权地,属于集体所有。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