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地保护和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林地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做好林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林地地籍档案管理制度;

(四)协助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收、征用林地的权属变更的相关工作;

(五)对征收、征用林地的补偿费、补助费以及国有林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六)监督检查林地的保护和利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解林地权属争议,调查和处理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制止侵占滥用林地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