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保护区发展建设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组织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物物种的调查监测及保护利用的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

(五)负责保护区防火巡护检查、火险监控和日常预防管理;

(六)负责有害生物防治、疫源疫病监测;

(七)管理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