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应当统筹考虑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要求,并与港口、内河航道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应当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际需要,参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