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未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污染,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8, 2018